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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版主网 > 娶个姐姐当老婆(阴魂) > 第二十九节 队长问题

第二十九节 队长问题

也承认少数特例,比如他们的统治者欣布女王,总是用魔法保护着他们。阿格拉隆人普遍信仰圣的力量,但教会却也并不发达,整个王国只有很少的几座大型殿,牧师也很稀缺。

这次的目的地叫做「瑞卡之足」(Relkth''s Foot),是阿格拉隆的一座小城,人口不过五千,大部分都是半精灵,四面森林环绕。根据王子和雅菲尔女士的预言魔法,以及其他各种资料的推测,死月法珠应该就是落到了这个地方。至於具体被谁得到,那就只能慢慢去找了。

三天时间很快过去,在出发之前,琼恩通过王子,从红袍巫师会开的商店里弄到了上百张魔法卷轴。他原本是考虑要几根魔杖之类,或者弄几个魔法装备,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。魔杖和装备虽然好,终究用途太单一,不能应付各种千变万化的局面。卷轴虽然是一次性消耗品,胜在种类繁多,遇上甚麽麻烦都有办法对付。这上百张魔法卷轴,市场价值大约超过几万金币,就算是论成本价应该也有上千了,琼恩还是第一次这麽奢侈,反正红袍巫师会付账,这便宜不占白不占。

梅菲斯没甚麽可准备的,红袍巫师会制造的那些东西她大多用不了,也不喜欢用。至於凛,则是一口气索要了十根火球魔杖,把琼恩都给吓到了,「你要这麽多火球魔杖做甚麽?」

「准备用来打架啊,多准备点又不是坏事。」

「不是,我是说,你为甚麽只要这一种。」

「因为我就喜欢这一种,你有意见啊。」

「……没有。」

十根火球魔杖,每根能发射五十发火球术,无需准备无需诵咒,已经属於非常昂贵的魔法物品,其价格只怕还超过琼恩那上百张卷轴,这小魔女果然贪心得很。凛同样也有次元袋,直接把十根火球魔杖都丢了进去,她这次没再穿那身超短裙,上身是浅红色衬衫,下身黑色长裤,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大衣,这身打扮让琼恩颇觉惊讶,因为现在已经是夏天了,气候炎热,她穿这麽多难道不觉得热麽。

「没事,别管她,她是冷血动物,没有冷热概念的。」梅菲斯在旁边说。

「唔唔,艾弥薇,背後说人坏话是很不好的行为呢,不符合你圣武士的身份吧,」小魔女转过脸来,「还是说,有了情人就把老朋友丢到一边不管了。」

「背後说人是不好,所以我这是在当面说啊。」梅菲斯冷静地回答。

「……那个,琼恩,」凛转移了目标,「既然我们这次要出发了,也应该先把队长是谁给定下来吧,我看就由我来当好了,你没意见吧。」

当然有意见,「等等,这次任务说得很清楚,你是我的助手,为甚麽你反而成了队长?」

「因为你不适合当队长啊,所以我只好勉为其难的帮忙了。」

「我为甚麽不适合当队长?」

「啊呀,这麽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麽,你看,我们要去的地方是阿格拉隆,那地方很排斥巫师的。我们这次去是要找东西,肯定要和人打听,要交涉谈话,要探听消息,如果由你出面的话,他们一看你是个巫师,肯定理都不理你,这次任务不就没法完成了嘛。」

「你不也是个巫师。」

「是啊,但我又不需要穿巫师袍,谁知道我是个巫师?」她甜甜地笑着,「而且像我这样的漂亮女孩,出面和人交涉的话,肯定会得到额外优待的呢,对不对。」

琼恩一时无话可说,但他不可能让凛当队长。如果承认她是队长,那以後像行程安排丶作战计划丶出面交涉等事情就都由她去负责了,且不说琼恩知道她有可能是潜在的敌人,就算没这因素,他也不愿意听这小丫头指挥。

不过她说的话,倒也不无道理,琼恩当队长确实不适合。

「那也简单,」琼恩说,「就由艾弥薇来当队长好了,对吧,艾弥薇,」他转脸对梅菲斯说,「你是圣武士,经验丰富,当队长原本就最合适,又不是巫师,不会被人排斥,而且要论出面交涉之类的事情,肯定比那个小丫头擅长多了。」

「喂,你说谁是小丫头……」

「不过艾弥薇圣武士的身份也不好显露,」琼恩不理睬她,「太引人注意了。那麽就这样,这次我们就作为旅游者。艾弥薇是出门旅游的贵族小姐,我是她的巫师护卫,这样就没问题了。」

「那我呢。」凛问。

「你麽,就作为艾弥薇的侍女……算了,」看见凛面色不善,琼恩连忙改口,「你就当她妹妹吧。」

「喂喂,我说琼恩,你是不是搞错了件事情,我可是比艾弥薇大的,整整大两岁呢。」

「一岁半。」梅菲斯纠正。

「就算一岁半,总之也没道理让我做妹妹啊,」凛气鼓鼓的,「明明应该我是姐姐,她是妹妹才对。」

「从年龄上来说,好像是这麽回事,」琼恩点点头,「然而话说回来,看到你们两个,有谁会相信你是姐姐呢?」

「我哪里不像她姐姐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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