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多少看到些血
之躯,那好,我就再加一个9﹒5。说来其实还挺有趣的。
跟第二个BF断然分手了。没有留恋不等于没有伤痛,之后的一段时间里,虽然还没到
恍惚的份儿,但是经常走儿,琢磨那些个现在都懒得再提的事儿。
比方说,那天我在公车上就走儿了;突然身后一个
拽我说我偷她钱包,还从我拎着的塑料袋(其实就一袋子方便面)里找到了她丢失的钱包。我楞了,这是哪儿跟哪儿啊;但我有
难辨。汽车上拥挤;有
喊司机停车,报警,不能开门,车上有贼,也有
吵吵不能牵连无辜,有事要紧,该
嘛
嘛。
后来先是
警来给解围,那
特能嚷嚷,越嚷嚷越说不清,然后我就跟那
的见局子了,另外还有一个男的,我起初以为那
是小偷,因为他被警察拎到一边;后来才知道是给我作证的。还作了笔录,结果我一问三不知,被警察骂了(我要是什么都知道,还能被小
栽赃?切 ~)幸好有证
,而且那
分文没少,然后我就被释放了。他见我可怜,说请我吃午饭,我死皮赖脸,咱说吃就吃。然后才知道他外地
,出差办事。
「那你咋不抓住那个贼?」我跟他瞪眼。
「你还真没脑子,万一
家成帮结伙报复咋办?」「哦。」「我这是宁可漏过一千,不可错杀一个。」
「哦。」
他问我
嘛的,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的脑子转筋(估计都是被ex「英[eks]
美[?ks,eks] n.〈
〉前妻或前夫,以前的男朋友或
朋友。prep.不包括,除…之外」闹的),我说我乡下
,原来打工,现在待业。
他说我不像打工的,说我看起来还很小,觉得这样的年纪应该念书,
孩子出来混危险,后来又说起了农村重男轻
……(他很唐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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